中国国民医疗健康权利受制度性损害的研究报告
编者按: 本报告完成于两年前,因故未能发表。两年过去, 高昂的医疗费用仍是重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一座大山, 每天索命无数。有鉴于此,征得原作者同意,本刊发布该报告全文, 以期改变国人看病难、看病贵之困境。 中国国民医疗健康权利受制度性损害的研究报告 1997年,中国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得到全国人大的批准生效。尽管从2010年起,中国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中国政府的专制统治下,广大人民的生活在方方面面都受到了侵害,医疗健康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中国作为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未能对公约第14号一般性意见[1] :使国民享有能达到的最高健康标准的权利(第十二条)进行有效的履约,伤害了广大中国人民的卫生健康权,这和中国政府对于中国人民人权一贯的伤害和漠视是一致的。 具体对公约的违约包括以下方面: 一、 医疗负担过重,很多人看不起病,看病贵、看病难 已然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普遍共识,各种家破人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违反了公约第14号一般性意见中第十二条b项第三条关于“卫生设施、商品和服务必须是所有人能够承担的,包括社会处境不利的群体。公平要求较贫困的家庭与较富裕的家庭相比不应在卫生开支上负担过重”的规定。 从2010年起,中国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根据中国卫生部提供的《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及卫生费用图表中(截止于2015年)可以看到,客观上讲,近些年来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投入一直在增加,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率,从2005年的4.66%到2015年的6.05%,但是这也只是达到了世界上低收入国家卫生总费用占GDP的平均比重为6%左右,高收入国家该比重平均为8.1%,金砖国家中巴西和印度该比重分别为9%和8.9%。 同时,通过上图卫生部提供的卫生费用图表中,我们可以看到民众的个人卫生支出(就是自费)比率仍然相当的高,基本上占卫生总费的用1/3左右。近十年以来,民众医疗自费的支出每年以超过10%的比率在增长,2014年相比2013年,自费支出增长了17%,2015年相比2014年增长了22%,医疗自费支出的增长远远超过了中国GDP的增长速度。可以说,虽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民众的看不起病的情况完全没有得到缓解,因为在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