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公不呆——弔浩成 郭罗基
于浩成(1925-2015),摄于2005年
于浩成在文化大革命中得了一个外号,叫“呆公”。
在劳动改造时,他对一个遭受迫害的同伴说,嵇康《太师箴》这篇赋里有两句:“刑本惩暴,今以胁贤。昔为天下,今为一人。”他说,嵇康当时是指皇帝,现在就是毛。另外一个朋友对他说,你这太危险了,要是被军代表知道了,你就犯下弥天大罪。你讲话不知轻重,真是“呆公”。呆公,呆公,这就叫开了。
李洪林自号“痴翁”。
我被人称作“迂夫”。
我给毛主席的女儿李讷的哲学考试打了4分(五级计分制,5分为优秀),惹来麻烦。历史系的同事对我说:“郭兄,你迂呀,看到李讷的名字,考卷连看都不用看,打个5分拉倒。反正打分又不下本钱,何必吝啬!”于是,人们称我为“迂夫子”,渐渐地,尾巴“子”字没了,就叫“迂夫”。
张显扬把迂夫和呆公、痴翁并列为三,说我们是“京城三愚”。三愚,各有愚史;共同点,愚就愚在知其不可而为之。
2015年11月14日,呆公去矣,痴翁、迂夫奈若何!
右呆公,左痴翁,2014年共寿九十华诞。史义军摄
于浩成不姓于,姓董,原名董葆和。他的父亲董鲁安,本是燕京大学教授,与共产党地下组织有联系。珍珠港事件后,燕京大学被日军接管。1942年,董鲁安投奔晋察冀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改名于力。1943年,董葆和也去了晋察冀,随父改姓于,名浩成。
董鲁安其实也不姓董,是满人董鄂氏,属镶红旗,妻子是瓜尔佳氏,属镶蓝旗。浩成的父亲世袭了“佐领”爵位,在7岁时还朝觐过光绪皇帝。辛亥革命后,满人改汉姓,董鄂氏姓了董,瓜尔佳氏姓了关。母亲名关竞。
1925年,于浩成出生于这个满清的贵族家庭。在历史的大变革中,这个家庭不断地随着时代前进。辛亥革命后,放弃贵族身份,乐为平民。五四运动中,青年董鲁安是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团体的领导人之一,拥戴《新青年》,追求科学和民主。抗日时期,董葆和与他的哥哥董葆先都参加了共产党,投入民族革命,更且献身于社会革命。他们不但反对外国侵略者的暴行,也反对本国统治者的专制。他们的父亲作为党外民主人士,曾任晋察冀边区参议会副议长。1953年去世时被追认为共产党员。
王若水、刘宾雁和我,是40年代、在不同的地点参加共产党的。闲话忆当年,都说最大的苦闷是思想不自由。于浩成闻知,也说,他非但有同样的感受,而且因说出了此种感受而遭处分。宾雁笑他:“你这不就是‘呆公’嘛,怎么能说出来呢!”
1947年,于浩成在华北联合大学学习俄文。在批评他的思想作风时,要求“深挖思想,彻底交待”。他在党的会议上忠诚地敞开思想,说:“生活在解放区还不如在敌占区更自由。”思想越挖越深入,问题越搞越严重,从“小资产阶级思想”,升格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并给予留党察看的处分。党的纪律只能约束行动,却用来惩罚思想;况且这是在党的会议上响应领导的号召自己暴露出来的思想。于浩成的这种经历正好证明,共产党内确实没有思想自由。
50年代,于浩成在天津公安局任科长。因工作上的不同意见,导致干部不团结,他又受了撤职降级的处分。
1956年,公安部成立群众出版社。调于浩成任编辑部主任,实际操办出版社的全盘工作。但社长、副社长、总编、副总编都由上面的人兼任,就是不给他头衔。文革前夕,才宣布他为副总编,不料一脚踏进了“走资派”的行列。
文革一开始,于浩成在群众出版社就被“群众”揪了出来。因为他提倡当编辑要做杂家,具备广博的知识,于是他被说成“三家村式的杂家”。因为他是出版社的副总编辑,又被戴上“走资派”的帽子。根据他的大量言论,被打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根据内查外调的材料,又说他是“假党员”。总之,罪孽深重。除了开会批判、游楼(变相游街,在机关的大楼里游斗),还要进行扫厕所等惩罚性的劳动。游楼时,驾“喷气式”,挂大牌子,群众不断高喊:“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于浩成!”“砸烂于浩成的狗头!”完了,命他将那纸牌带回家中,自己保存,以备再用,并且警告:“如有损坏,你要负责!”
1968年5月,于浩成突然被逮捕,送进秦城监狱,而且居然成了中央专案组的审查对象。他自己也不明白,何以身价看涨。关进单人牢房,从不提审。三年后出狱,才知道为什么入狱。文革前经于浩成批准,群众出版社从香港购买了一批图书,其中有一本《中国电影史话》,记载江青(蓝苹)三十年代在上海当影星的材料。于浩成根本没有看过,却被说成“搜集江青同志黑材料”,“妄图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可见江青30年代的历史是见不得人的“黑材料”。为了掩盖当年江青的丑闻,谁提到30年代的上海滩就抓谁。原来是谢富治讨好江青:“我们公安部也有人反对你,我们把他抓起来了。”
出狱后,被定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假党员”,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清除出党,发配湖北沙洋“五七干校”。
1976年10月,于浩成在地震过后的唐山从事救灾工作。当得知江青等人被抓起来的消息,虾皮下酒,欢欣鼓舞,自叹:“终于熬过来了,迎来了第二次解放!”
在文化大革命中,“呆公”们守住嘴巴,不吐真言,才“终于熬过来”的。张志新就是在党的会议上亮出自己的观点而遭到镇压的“呆婆”、“痴女”、“迂姑”。粉碎“四人帮”,一批“呆公”、“痴翁”、“迂夫”们冲出思想牢笼,大放厥词,将十年之间的忧愤与求索一吐为快。他们的言论,为人们解开心扉,冲涮头脑。胡耀邦称之为思想解放运动中的“闯将”。
1978年,群众出版社重新开张,于浩成被任命为社长兼总编辑。在北京的真理标准讨论会上,我和浩成每相见。1979年1月,参加理论务虚会,已经是好朋友了。我们同在第三组,召集人是周扬。
理论务虚会在清算了两个“凡是”之后,就把矛头指向两个“凡是”所守护的尊神毛泽东了。王若水作了题为《“文化大革命”的重要教训是必须反对个人崇拜》的发言,李洪林作了题为《领袖和人民》的发言,我在《红旗》杂志发表了《思想要解放,理论要彻底》的文章,都是指名道姓地批评毛泽东的。于浩成的发言批评了毛泽东提倡的“人治”,后来引起“人治和法治”的公开讨论。
理论务虚会在邓小平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后,草草收场。李洪林针锋相对地发表了《我们坚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等四篇文章。1980年12月,反攻倒算开始了。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重新搬出“反自由化”的老式武器。反自由化就是反思想解放。
1981年进入反自由化的周期。反自由化不仅扭转了舆论导向,而且还要对自由化分子进行处理。我是第一个中箭落马的,接着是阮铭、王若水、李洪林等。
1982年,我被邓小平逐出北京。离京前一天,浩成对我说:“古代文人遭贬出京,可以灞桥折柳,亲友送别。现在我们还要假装和你划清界限。明天我不能到车站送你了。江湖秋水多,保重,多保重!”平时笑口常开的浩成,此时一脸凄凉。他高中未毕业,没上过正规的大学,靠自学奠定了文学修养。短短几句话,用了两个典故。灞桥是唐代长安东郊灞水之上桥,亲友送别,每至灞桥,过灞桥即出长安。灞水两岸遍植杨柳,折柳枝赠别成为礼俗。“回首望君柳丝下,挥手别君泪难休。”另一个典故是杜甫怀念李白的诗句:“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下面还有两句:“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呆公的不尽意,由痴翁说了出来。李洪林诗《赠郭罗基》曰:
直言见逐古已然,
屈子贾生湘水边。
柳州更是瘴疠地,
何如诗酒娱江南。
屈原自投汨罗,贾谊忧郁丧生。老朋友们希望我能避免,到了南京,“诗酒娱江南”,活着!活着就是胜利。
1985年,轮到于浩成了。他在接受香港《镜报》杂志主编林文采访时说,由现任领导人指定自己的接班人完全是封建王朝预立储君的一套做法。他还批评“摸着石头过河”是经验主义的口号。这次采访被指责为“对外发表错误言论”。意识形态总管胡乔木批示:“此事似应提请公安部注意,并对此提出必要的批评。”公安部党组作出《关于于浩成同志发表错误言论的报告》,上报中央,结论是免职离休。尽管中央领导人后来也发表过类似的看法,于浩成还是错误的。为什么?邓力群曾同他谈话,说:我们要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完全一致。有些话,你虽然说的对,但是中央还没有表态,你就讲了,这是不对的,讲早了也是不行的。因为我们不能比中央更聪明。这口气,就像从前人说的,你不可能比皇帝圣明。
在这以前,为了敲打他的自由化,个别谈话,口头警告,开会批判,责令检查,永无宁日。离休后,他感到无官一身轻。1987年风暴又来了。胡耀邦因“反自由化不力”被逼宫下台。尔后反自由化加压,严打自由化分子。先是方励之、刘宾雁、王若望被开除党籍。在王震、邓力群的鼓噪下,中纪委(书记是陈云)又提出一份12人的名单,要求给予处分。赵紫阳召开常委扩大会讨论,王若水、吴祖光劝退1,苏绍智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张显扬开除党籍。下面需要讨论的第五个人就是于浩成。但在讨论张显扬的文革“罪行”时,扯出孙长江。有人说孙长江是出主意的。还有人说,出主意的更坏,一起开除出党2。因此耽误了时间,于浩成的问题还没有摆上桌面,赵紫阳看了看手表,宣布休会。以后再也没有讨论。赵紫阳保护了名单上的大部分人,首先是于浩成。
1988年4月29日,我参加了在北京饭店举行的“文化发展问题座谈会”。
这个座谈会,名义上是《新观察》、《文汇报》等8个单位发起的,实际主持人是于光远。虽说座谈“文化发展问题”,目的是为翌年的五四运动70周年和法国大革命200周年的纪念活动作准备。而且会后还拟召开科学界、教育界、文艺界、新闻界、出版界等各界的座谈会,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座谈会。可惜,这个进程被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所打断。
北京饭店的座谈会规模不小,到会78人3被整肃的自由化分子都出场了,除了我以外,还有朱厚泽、胡绩伟、王若水、张显扬、阮铭、孙长江、于浩成、李洪林等。
我在南京很苦闷。于光远邀请我与会,但他又关照我不要讲话:“人到场,坐在那里就是示威。你讲话很难得体,调子高了,上面会打棍子,调子低了,又有人会说你妥协了。一言不发,叫人莫测高深。”
我不讲话还有人来查问,当时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说:“郭罗基怎么又出来活动了?”于浩成回答:“郭罗基是活人,是活人就要活动,有什么奇怪的!”于光远说:“是我请他来的!”这二于,一谐一庄,把胡启立的查问顶了回去。
浩成拿出一本《师友墨缘》纪念册,让我题词。我看到前面已有王若水、胡绩伟的题词。赫然看见梁漱溟题的“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我提笔写下:“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胡启立为什么要查问?直到将近20年后赵紫阳的《改革历程》、邓力群的《十二个春秋》出版,才弄清楚。他们都提到:1987年1月15日,在最后解决胡耀邦问题的“生活会”上,胡启立发言透露,1984年6月28日,邓小平曾单独找胡启立谈过一次话。邓说,今天找你来,主要是谈耀邦的问题。耀邦不仅是在对待郭罗基、胡绩伟、王若水等人的看法上,最主要的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上,作为党的总书记这方面的软弱是根本性的缺点。邓小平要胡启立将这个意见转告胡耀邦。所以胡启立知道邓小平对郭罗基的态度,看来他的查问是以备邓小平查问,不过是做做样子,没有认真查下去。
1989年4月15日,胡耀邦逝世,引发天安门广场的民主运动。5月14日,于浩成与李洪林、严家祺、戴晴等12名知识分子,受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统战部长阎明复的委托,去天安门广场劝说绝食学生,在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访华期间退出广场。事后,北京市长陈希同向人大所作的《关于平息暴乱并制止动乱的报告》,却反诬他们“煽动动乱”,“火上加油”。12名知识分子半数以上或被捕或流亡。6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将于浩成送往武警部队关押。共产党员坐共产党的牢,已是“二进宫”了。1990年,65岁生日之际,浩成赋诗述怀。其中有两句:“民不自由毋宁死,国无法治最堪忧。”沉痛之极!
一年半后,浩成无罪释放。但党籍没了,又获降级处分。第一次坐牢释放后,也被清除出党,在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时恢复党籍。如今再无胡耀邦!
1992年初,我因参与八九民运,在南京大学被评为“政治上不合格”,随即取消教授和博士导师资格。5月,纽约科学院选我为院士。未几,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又选我为理事。我在南京,向“中国人权”推荐,增选北京的王若水、于浩成为理事,因为我一个人太孤单,国内有了三位理事,可以商量,南北呼应。有人劝浩成不要接受:“你刚放出来没多久……。”浩成斩钉截铁地说:“义不容辞!”。
1992年底,我应纽约科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的邀请赴美。哥伦比亚大学也邀请了于浩成,但中国方面不放行。1994年初,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弗访华,达成协议,浩成才于5月来美。哥伦比亚大学举办“宪政与中国”(Constitutionalism and China)的项目,由三位美国教授(Lewis Henkin, Randal Edward, Andrew Nathan)和三位中国教授(于浩成、严家祺、郭罗基)共同主持,还有校外的胡平等人参加。我讲授的专题是“宪法权威的源泉”,浩成讲授的专题是“中国宪法简史”。
有学生提出,公民焚烧国旗是否受宪法保护?分工由于浩成研究后解答。美国曾发生多起因焚烧国旗而判刑的个案,但都被最高法院所推翻。1984年,国会通过了《国旗保护法》。在生效的当天,有一位名叫艾奇兰的女子,以身试法,在国会门口当众焚烧国旗。官司又打到最高法院。审理了一年,最后最高法院判《国旗保护法》违宪,艾奇兰无罪。为什么焚烧国旗无罪?于浩成说,国旗虽然是国家的象征,但应当允许公民表达对这个国家的不满,焚烧国旗是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表达自由的范畴。于浩成引证一位大法官的话说:“美国国旗代表的权力之一,就是焚烧它的权利。”
课下,浩成对我说:“我要纠正一个错误,还要向你道歉。”我问:“什么事?”
1979年,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政治问题是可以讨论的》,其中讲到“不能因发表反革命言论而抓人”。引起轩然大波,胡乔木令《人民日报》组织文章,进行批判。在一次讨论会上,于浩成也说:“‘政治问题可以讨论’我赞成;‘发表反革命言论不能抓人’我不赞成。发表反革命言论还是要抓人。”这时,他说:“我研究了焚烧国旗问题才想通,反革命言论,反政府言论,反国家言论,只要是言论,都属于表达自由的范畴,是不应当治罪的。”他还说:“这在中国还是个大问题,不要说那些滥用权力的人,就是思想解放的人,像我还是研究法律的,也搞不清楚,到了美国才开窍。你是早叫的公鸡,怪不得招人讨嫌。”浩成那种憨厚、诚恳的样子,很可爱,也很可敬。
这个项目结束后,我们都离开纽约。我去了哈佛大学法学院做研究;浩成转辗于芝加哥、麦迪逊、凤凰城、洛杉矶等地的大学,当访问学者。
我们虽然不在同一个城市,每年赴纽约开“中国人权”理事会,至少可以畅叙一次。
2004年1月,“中国人权”理事会年会之前,浩成悄悄地对我说:“本次理事会上,我要提出辞职。是你推荐我当理事的,我要辞职先给你打个招呼。”我很吃惊,问为什么。他说是由于家庭的原因,不得不回国。我说:“你本来就是在国内当上理事的,回国也并不妨碍你当理事。”他似有难言之隐,摇摇头:“有妨碍,有妨碍……。”我又问:“你到会上怎么讲?”“到会上当然不能讲这些,只说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与此同时,他也辞去了《北京之春》的顾问。
他对美国十分留恋,感慨道:“来美国10年,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才知道什么叫自由人。”他当时住在加州,他说到纽约开理事会是最后一次了,从美国的西部到东部很不容易,要我陪他去看望刘宾雁和苏绍智。我找了高寒开车,到新泽西。刘宾雁得了肠癌,正治疗中。苏绍智患眼疾,已不能看书。浩成除了亲切问候,也有告别之意。但他们俩不知道,只有我心里明白。第二年,浩成离开了美国。宾雁逝世时,浩成在北京作诗悼念,其中有两句:“莫叹有家归不得,纵容得归痛断肠。”宾雁去世之前,曾给江泽民写信,要求回国“在黄土地上站一站”。江不予理睬。浩成劝流亡者“莫叹有家归不得”,因为他归国之后竟有断肠之痛。
2004年1月10日,郭罗基(左一)、于浩成(左二)探访
病中的刘宾雁。 高寒摄
左起:于浩成、苏绍智、郭罗基,2004年1月10日于苏
绍智家中。 高寒摄
于浩成平生所求,唯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虽云“呆公”,何呆之有?
于浩成所出的最后一本书,书名是《风雨鸡鸣》。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于浩成和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不过是“鸡鸣”而已,身处风雨如晦的年代,声嘶力竭地呼唤黎明。黎明何时来临?
“自由化分子”于浩成,现在你才自由了!此去泉台,与先行的周扬、王若水、王若望、刘宾雁、李慎之、胡绩伟、于光远、张显扬等等一起,在天国构筑一个中国的现实中无法实现的自由王国吧。
我们这一代人已日渐凋零。但一代人的理想、信念、追求、探讨、思索,不会轻易消失。寄希望于后来人,擎起接力棒,继续向前行!
2015年11月
注:
1,王若水劝而不退,被除名。共产党的党章上并无“除名”一说。
2,孙长江时任《科技日报》副总编。总编是林自新。林原是聂荣臻的部下。他给聂写了一信,极言孙长江如何优秀,不应开除党籍。聂荣臻将信转给陈云。孙没有被开除。
3,我在《别光远》一文中,凭印象说到会一百多人。现查到记录,确数为78人。
《争鸣》2016年1月号
呆公不呆——弔浩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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