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将郭玉闪“传知行”工作列为“非法经营”罪状

media郭玉闪资料照DR
被抓捕半年多的NGO工作者郭玉闪将以“非法经营”罪名被起诉,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 郭玉闪的主要罪状则是多年以来公民社会方面的推动工作。
今天(4月24日),郭玉闪的律师披露了北京市公安局就NGO“传知行”被抓捕的两人(郭玉闪和何正军)所涉嫌的“非法经营”案的“起诉意见书”。
郭玉闪是传知行的创办人,法人代表,何正军则是传知行的行政部主管,两人先后在2014年10月和11月被抓捕,于2015年1月3日被正式批捕,根据司法惯例,检察院的正式起诉书将以警方起草的“起诉意见书”为基础。
北京市公安局称,经查明,自2007年3月,郭玉闪等人成立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大学南门资源楼307室),利用德国博尔(应为德国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宗旨是为国际间的全球化与安全、环境与社会公正、民主与性别在社会中的地位等方面的对话提供平台)、德国诺曼(应为德国腓特烈•瑙曼基金会 ,简称FNF是德国一个与德国自由民主党和国际自由联盟有关联的基金会,1958年由西德总统特奥多尔•豪斯创立,推广自由民主的价值,以德国神学家腓特烈•瑙曼命名);美国CIPE(国际私营企业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 CIPE),加拿大PI等境内外基金会、非政府组织和“美国使馆”提供的资金。
警方称,“传知行”两人针对中国税制改革、教育平权、法制改革、社会民生等多个社会领域进行调研,撰写相关领域调研报告及文章,在大学等社会场所开班演讲会,编制演讲稿文集。
“起诉意见书”称,郭玉闪和何正军负责将调研报告、文集“非法”印制成书籍,并进行发放。警方称,2007-2014年,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印制“非法出版物”图书1万9千余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就此出具了“非法出版物”的审查鉴定书。
警方自称,是在侦查郭玉闪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中,“发现”了两人涉及“非法经营”的事实的,这一说法应该是为了解释一开始郭玉闪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做法。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单位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经营数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0张(盒)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郭玉闪,男,1977年生,福建莆田人,公共知识分子,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毕业,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创始人,主要研究领域为民生、公共政策方面的管制经济学分析,同时多年来一直倡导破除垄断的管制改革。
2003年,郭玉闪和许志永、王彦等人一起做海淀区人大选举推动,2004年,郭玉闪与许志永、滕彪建立NGO“公盟”,2009年,郭玉闪与许志永意见不合退出公盟。2007年3月,郭玉闪创立了智库型NGO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
2012年4月,双目失明的陈光诚在郭玉闪等人协助下,摆脱了软禁他及家人的警察,设法来到了位于北京的美国大使馆,最后陈光诚前往美国。
在2014年北京对NGO的打压中,被拘捕的大多于与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或立人乡村图书馆有关。
对传知行案,一位网友评论说,“非法经营得以谋利为目的。政治陷害这么明显,就是警告大家不能用境内外资金维护中国老百姓的基本平等权利。专治各种不服,宁愿把法律当草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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